广州商学院2024年实验实训室零星改造施工工程进行邀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和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国内企业;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有不少于3个装修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案例;
4.注册资金: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报名截止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老师 13450472778。
成本采购部
2024年7月4日
【特别提示】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举报邮箱(zbcg@gcc.edu.cn)向我校执行董事长直接举报舞弊信息或者疑似舞弊信息。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奖励现金1至10万元。如有特别突出贡献,另有执行董事长单独奖励。